征地告知书 莲子镇镇东庄村及有关农户: 为了隆尧县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城镇建设,依照法律规定,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的土地,四至为:东至东庄村地、南至东庄村地、西至东庄村地、北至东庄村地,面积约2.公顷。依照城镇规划,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,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。 根据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》(冀政[]28号)规定,拟征收土地位于邢台市隆尧县第Ⅱ区片,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90万元。 安置途径为:货币安置。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、补偿标准、安置途经有异议,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。 特此告知。 隆尧县国土资源局 年10月17日 赞赏 |